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
2019-02-26 来源:《中国教育报》
办好学前教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近年来,我国学前教育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依然困扰着百姓。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治理工作进行部署,这是继2018年1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后,规范学前教育发展的又一重磅文件,是对“学前教育国十条”、国家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等文件要求的进一步贯彻落实。
学前教育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的核心问题,是满足人民群众对于“就近、不贵、安全有质量”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需求。保障幼儿就近入园是世界通行配置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资源的基本原则,学前儿童处于身心发展的特殊时期,各方面机能发展迅速但不完善,自我行动和自我保护能力差,极易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与伤害。让幼儿在家门口上幼儿园有助于保护幼儿身心健康,也可以减轻家长接送幼儿的负担,避免安全隐患。
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供给是政府责任,单纯依靠市场不可能解决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供给问题。放眼全球,没有任何国家完全依靠市场来解决普惠性学前教育的供给问题。强化政府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主体责任,加大对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投入,是当前学前教育发展的国际趋势。
公办民办并举是发展学前教育的既定方针。公办幼儿园是普惠性学前教育供给体系的支柱,对于兜底线、促公平、平抑幼儿园收费、引领办园方向,提高保教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公办幼儿园数量严重短缺的地方应当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逐步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确保2020年全国原则上达到50%这一发展目标实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框架内,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体化共同发展,将成为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的方向。
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是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应当成为政府向社区居民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主要渠道。但是,目前很多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存在没有规划、规划不落实、应建未建、应交未交、挪作他用等问题,或者被办成了高收费的营利性幼儿园。家门口没有幼儿园或者守着幼儿园却上不起的现象必须改变。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治理,可以有效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切实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既可以办成公办幼儿园也可以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决策依据应当是本地普惠性学前教育供给体系的结构现状。“非营利”是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基本特征。要建成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必须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各个环节,建立多部门联审联管的长效机制,尤其要注重非营利制度的设计,以解决政府公共财政资金进入民办幼儿园的合法性问题以及资金使用的监管问题,否则,本来应当惠民的公共财政资金就有可能转为“红利”进入私人腰包。
总之,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把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普惠性幼儿园,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政府应当做、必须做的事,也是政府完全能够做到、做好的事。(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刘焱)